靳女士的父亲年岁已高,患有帕金森、类天疱疹等多种疾病,且卧病在床多年,生活难以自理。
靳女士自退休后就一直尽心尽责地照顾父亲。因与性格暴躁的弟弟在如何照顾父亲上一直存在分歧,其弟多年来不停干扰靳女士对父亲的照顾,甚至发展到暴力殴打靳女士。
靳女士一面承受着照顾老人的压力,还要应对日益严峻的家庭矛盾。不堪重负的靳女士来到了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家理指派刘盈、徐亚琳律师负责此案。
两位律师结合本案的背景和具体细节,敏锐地确定了诉讼思路,即申请指定监护人程序。
此后,二位律师不辞辛苦地陪伴着靳女士走过了从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到指定监护的诉讼时光。期间两位律师还对靳女士进行情绪上的疏导,帮助她走出情绪阴霾。
终法院判定,被监护人靳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靳女士和其弟共同作为监护人。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辛苦付出,靳女士特意送来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