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有各自的优势,需要根据离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在选择是否离婚诉讼策略时,被告有一定的优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在法人中被称为“谁主张谁举证”-这已成为原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不同权利和义务的根源之一。当原告向法院起诉时,他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主张,并希望法院处理一个明确的问题。因此,原告应承担证明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原被告的举证责任通常是混合的。但总的来说,谁想离婚,谁想分割财产,谁想争夺监护权,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原告的离婚诉讼自然有个基本的证明责任——确认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如何证明这个数字过去有一篇详细的文章,这里不再重复)。如果原告不能证明双方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法院必须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根据司法实践判决双方不离婚。
因此,被告可以选择是否离婚,并上做出选择,并通过拖延时间迫使对方就业或从事其他工作。拖延时间也是一些当事人在实践中会选择的策略之一。在离婚律师团队接触的案件中,长的离婚诉讼被推迟了近四年。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是被告的拖延,不如说是原告打了一张好牌,一次又一次地撤回诉讼,并提起离婚诉讼,向对方发送新年祝福。
然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原告继续起诉,他终将能够离婚。因此,我们的离婚律师团队一般不建议双方采取拖延战术。因为它不能解决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和分割财产的问题,所以有一个好的结局,然后奔向新的生活。
第二,原告的优势是有更多的时间准备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审民事诉讼大约需要3-6个月。结合离婚律师团队的实践经验,被告通常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来准备。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被告需要首先消化对方离婚诉讼的事实,找到合适的律师,分析诉讼策略,找到相关证据,并与法院保持联系等。如果夫妻不同意,没有资产,没有孩子,一旦有更多的资产,时间实际上是紧迫的。
而一方面,原告可以在我们的主要材料都准备好了,诉讼策略规划好之后,再到法院起诉,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博弈优势。
让我们谈谈我们离婚律师团队亲自处理的一个案例。当事人突然收到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消息和材料,看着对方十几页的起诉书,一句一句地抱怨自己,当场失去理智。但从律师的经验来看,这是对方故意惹恼我们,希望在诉讼过程中不断给对方带来心理问题,迫使对方妥协。原告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研究,但被告只能怀疑对方的意图,很可能会陷入陷阱。
离婚律师团队的一贯理念是,离婚是一场情感游戏。根据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如果你想在游戏中获胜,获得主导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采用的游戏策略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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