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夫妻双方离婚时,通常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并约定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然而,如果负责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后来不再支付,这将对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造成影响,同时也会产生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且这一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或调整抚养费的金额。
如果拖欠抚养费的一方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工资、扣押财产等,以确保抚养费的支付。此外,长期不支付抚养费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继续支付原定金额抚养费的情况,应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调整抚养费。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变化,请求降低抚养费金额或变更支付方式。
在上海,离婚后不再支付抚养费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父母责任,还可能给个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避免自己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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