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多种因素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分割情形:
婚前购买的房产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甲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仍归甲所有。
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乙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乙,但乙要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可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若能证明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婚后购买的房产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可能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例如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且有充分的证据如资金来源的账户流水等,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
特殊情况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时,法院一般不会处理房产,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处理。在处理时,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考虑贷款剩余本息、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判决。
夫妻间有房产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应按照约定执行。
房产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如果房产是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一般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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