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具体根据案件类型(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有所不同。以下是诉讼离婚的详细要求:
一、必备证件和材料
1. 基础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婚姻状况、户籍信息);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丢失,需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2. 离婚起诉状
需写明:
原被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离婚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
事实和理由(婚姻破裂的具体情况,如家暴、出轨、分居等)。
格式要求:可向法院领取模板或自行撰写(建议咨询律师确保内容合法有效)。
3. 证据材料
根据离婚原因准备对应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
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
出轨:聊天记录、照片、视频(需合法取得);
分居:分居协议、租房合同、亲友证言。
子女抚养相关证据: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
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房产证)。
财产分割证据: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投资账户信息;
财产约定协议(如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1. 特殊情形证明
军人配偶离婚:需提交军人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若军人一方不同意,需证明其有重大过错);
涉外/港澳台婚姻:需提交护照、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及翻译件。
2. 授权委托材料
若委托律师代理,需提供: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代理权限)。
3. 法院要求的补充材料
部分法院可能要求提供:
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社区证明,证明在管辖法院辖区内居住满一年);
离婚起诉状副本(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
三、管辖法院选择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住所地:被告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需提供居住证、社区证明等)。
特殊情况:
被告不在国内或下落不明,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双方均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深圳地区特殊要求
线上立案:深圳法院支持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或“深圳移动微法院”APP在线提交材料(需电子版证件和起诉状)。
调解前置:深圳法院通常要求先进行诉前调解(需携带证件原件到调解中心)。
居住证明:若在深圳起诉,需提供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如居住证、水电费账单、租赁合同)。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虚假证据可能导致败诉或法律责任;
复印件准备:所有原件需同步提交复印件(法院存档);
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为50-300元(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六、建议流程
咨询律师:确保起诉状和证据符合法律要求;
预约立案:通过“深圳法院诉讼服务网”或现场预约;
提交材料: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庭;
等待通知: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或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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