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直接影响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和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共同债务通常指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以下是具体认定标准及常见情形:
一、法律规定的共同债务范围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如短信、微信确认)。
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
如房贷、车贷、子女教育费、医疗费、基本生活开支等。
金额合理性:若单方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正常需求(如巨额借款未用于家庭),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共同经营或投资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创业、经营公司产生的债务。
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项目(需证明资金用途)。
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如借钱支付子女学费、老人医疗费等。
二、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个人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如一方赌博、吸毒、挥霍性消费所借的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除非婚后用于共同生活,如用婚前借款买房并登记为共同财产)。
虚构债务或恶意串通
离婚时一方与第三人伪造借条,企图让对方分担债务。
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借款时书面约定由一方独自承担,且债权人知情的。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议债务分担方式(如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并补偿另一方)。
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归属,避免后续纠纷。
法院判决规则
若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债务用途、举证情况判决:
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通常按财产分割比例分担)。
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独自承担。
四、如何避免“被负债”?关键证据
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提供银行流水、消费记录,证明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如转账给第三方、奢侈品消费)。
证人证言(如亲友证明债务方长期分居或挥霍资金)。
证明不知情或未追认
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未同意借款。
债权人明知是个人债务(如借款时明确说明“仅由一方使用”)。
区分婚前/婚后债务
婚前债务需证明婚后未用于共同生活(如借款用于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未共同还贷)。
五、常见问题解答
“配偶偷偷借钱,我要还吗?”
若对方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如治病、孩子上学),即使不知情也可能需共同偿还;若用于赌博,则无需承担。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对方,债权人还能找我吗?”
离婚协议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可起诉双方。需偿还后向对方追偿。
“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鉴定借条真实性,或举证债务不存在(如无资金流水、时间矛盾)。
六、律师建议
离婚前清查债务:调取双方征信报告、银行流水,避免遗漏债务。
协议明确债务归属:书面约定还款责任,并通知债权人(如变更还款人)。
保留证据:尤其是对方举债时的沟通记录、资金用途证明。
如果涉及大额债务或对方恶意转移债务,建议尽早咨询律师,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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