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财产分配的核心原则是 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一定规则判决。以下是具体分配规则和操作要点:
一、先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一)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以下财产属于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需保留购买凭证,如房产证、转账记录)。
注意: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仍属个人财产,但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 属于共同财产(见下文)。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如工伤赔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军人伤残补助金等(属于个人专属权益)。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例如:父母遗嘱写明“房产只给儿子”,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该车只赠予女儿”。
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个人衣物、首饰、手表等(但高价奢侈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二)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原则上属于 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或法院判决分配: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包括年终奖、绩效、兼职收入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店盈利、股票分红、房产增值、理财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婚后发表作品的稿费、专利许可费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中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婚后购买的房、车、存款等)。
深圳常见情况举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若未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深圳法院通常按此处理)。
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补偿另一方 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
二、财产怎么分?协商优先,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一)协商分配(常见方式)
双方可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配(如房产归谁、存款怎么分、公司股权如何处理等)。
建议: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后续纠纷(协议需双方签字,离婚登记时提交民政局)。
示例: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 双方可协商房产归男方,但男方补偿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
婚后共同存款50万 → 双方可约定每人分25万,或一方拿存款,另一方拿其他财产(如车)。
(二)法院判决分配(协商不成时)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以下原则判决:
1. 基本原则:均等分割(但可调整)
共同财产一般按 50:50比例分配(如存款、股票、普通房产等)。
但法院会适当照顾:
子女抚养方(如女方带孩子,可能多分);
女方(法律倾向保护女性权益);
无过错方(如对方有家暴、出轨等过错,可少分)。
2. 特殊财产分配规则
3. 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如果一方存在 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重大过错,法院可判决其 少分财产(深圳法院实践中对过错认定较严格)。
隐藏、转移财产:若一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如突然大额取现、低价过户房产),另一方可主张该方 少分或不分(需提供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证据)。
三、常见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深圳)
案例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情况: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女方参与还贷。
分配:房产仍归男方,但需补偿女方 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计算公式:婚后还贷本息÷(购房总价+已还利息)×房产现值÷2)。
案例2:婚后共同买房
情况: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分配:原则上均分,可协商谁拿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卖房分钱。
案例3:父母出资购房
情况: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未明确约定只给子女。
分配:深圳法院通常认定为 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
第1087条: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32条(细化房产、父母出资等问题的处理规则)。
五、实务建议
证据保留:
收集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信息、购买合同等财产凭证;
若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可申请法院调取其名下财产线索(深圳法院支持律师调查令)。
协商优先:深圳离婚案件中,多数通过协议离婚解决财产问题(效率高、成本低)。
专业协助: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尤其是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时,需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总结:离婚财产分配的核心是 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协商优先,法院判决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如有大额财产或复杂情况(如公司股权、涉外婚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30
2025-09
29
2025-09
28
2025-09
26
2025-09
26
2025-09
26
2025-09
23
2025-09
23
2025-09
19
2025-09
19
2025-09
17
2025-09
16
2025-09
15
2025-09
12
2025-09
11
2025-09
10
2025-09
09
2025-09
08
2025-09
05
2025-09
05
2025-09
03
2025-09
03
2025-09
01
2025-09
29
2025-08
28
2025-08
28
2025-08
26
2025-08
26
2025-08
22
2025-08
21
2025-08
21
2025-08
21
2025-08
19
2025-08
15
2025-08
14
2025-08
13
2025-08
12
2025-08
11
2025-08
08
2025-08
07
2025-08
06
2025-08
05
2025-08
04
2025-08
04
2025-08
04
2025-08
30
2025-07
29
2025-07
28
2025-07
25
2025-07
24
20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