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家暴)起诉离婚,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一、确认家暴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民法典》第1079条,家庭暴力包括:
身体暴力(殴打、捆绑、残害等);
精神暴力(恐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
性暴力(违背意愿的性行为);
经济控制(剥夺经济来源)。
注意:偶尔争吵或轻微推搡可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暴,需结合频率、严重程度判断。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 准备起诉材料
必备材料:
离婚起诉状(需写明家暴事实、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赔偿等);
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户口本(证明子女身份);
家暴证据(见下文)。
可选材料:
子女出生证明(涉及抚养权时);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涉及财产分割时)。
2. 向法院提交起诉
管辖法院: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若被告不在国内或下落不明,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立案:
法院受理后,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一般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按比例收取)。
3. 法院调解
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民法典》第1079条),若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与判决效力相同);
若调解无效,进入审理程序。
4. 开庭审理
重点举证:
法院会重点审查家暴证据,若认定家暴成立,可能判决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第2项)。
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家暴方可能被判决少分财产(《民法典》第1087条);
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无过错方(尤其是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
5. 判决与执行
若法院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并处理;
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如不支付赔偿、不配合过户),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关键证据收集
家暴案件的核心是举证,需尽可能收集以下证据:
直接证据:
报警记录(110出警记录、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家庭暴力告诫书》);
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需保留病历、照片、医疗费票据);
现场视频、录音(如家暴过程、威胁语音等)。
间接证据:
聊天记录(微信、短信中承认家暴的内容);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目睹家暴的证词);
保证书、悔过书(施暴方承认家暴并承诺不再犯的书面材料)。
其他证据:
未成年子女证言(需法院审查其认知能力);
社区、妇联等机构的调解记录或证明。
提示: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如报警→就医→伤情鉴定),单一条证据可能不足。
四、家暴离婚的特殊权益
判决离婚更容易:
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法院通常支持离婚请求(《民法典》第1079条)。
可主张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金额根据家暴严重程度和实际损失确定。
子女抚养权优先:
家暴方可能被剥夺抚养权(尤其对未成年子女有暴力行为时)。
人身安全保护令:
起诉前或诉讼中,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方接近、骚扰、威胁等),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
五、注意事项
及时报警就医:
遭受家暴后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事后举证困难。
避免单独接触:
若对方有暴力倾向,起诉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援助:
可向当地妇联、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寻求帮助。
心理支持:
家暴可能造成心理创伤,建议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六、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条件)、第1091条(损害赔偿);
《反家庭暴力法》第23-32条(人身保护令、证据规则)。
建议:
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保留所有证据原件,避免丢失或损毁。
通过法律途径,家暴受害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并摆脱暴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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