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离婚,如果对方阻止接孩子,你该怎么办?可以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听完下面这个案子你就明白了。
王允与陈东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吹吹牛,两个人闹离婚分居。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陈东一直阻挠王允见儿子,还以孩子不想见妈妈为由拒绝王允探视。在分居两年期间,王允总共见了孩子不到5次。王允认为,陈龙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与儿子因为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相关身份权利,损害了自身监护权利益,不利于儿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所以依据法律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要求裁定陈东立即停止对王云监护权和儿子基本人身权利的侵害。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云在双方分居后,多次向陈东提出接孩子的要求,均被拒绝。陈东虽表示系尊重儿子意愿而为,但是孩子尚且年幼,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辨认情感与纠纷。双方自分居至今有两年多,王允见到孩子机会屈指可数。
陈忠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王宇监护权的行使,毕竟孩子成长过程只有一次。如果不对陈东侵害王云监护权的行为予以制止,不利于保护王芸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现在王云监护权受到侵害,可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条件,法院依法准许。所以法院裁定陈东立即停止对申请人王云监护权的侵害。
看夫妻双方离婚分居期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时将夫妻间的矛盾转化到孩子身上,以阻挠对方接孩子的方式来争夺抚养权或者发泄不满,不仅人为割裂了亲情,情节严重的还可涉嫌违法犯罪。在这里提醒大家,即使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经无法挽回,也需要尊重双方对孩子情感,协助双方行使监护权利,维护各自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当一方的监护权受侵害时,可寻求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协助,必要时留存对方抢夺孩子、阻碍探视、设置障碍、拉黑联系方式的证据。
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确定对方违反上述禁令,将根据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面对离婚,如果对方阻止你家孩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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